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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局“七措并举”提升食品生产源头监管水平 |
发布时间:2017-11-22 09:17:40 | 浏览次数: |
按照省食药监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七台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强化食品生产环节监管作为全局工作重中之重,以“四个最严”为统领,努力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监管制度,积极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方法,不断提升食品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工作底线,保持了全市食品安全稳定向好的总体态势。
一是推进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等级评定,利用有限监管资源实施精准监管。全市75家企业完成生产经营风险等级评定工作,其中A级企业3家,B级企业21家,C级企业39家,D级企业12家,实现全市食品生产企业按分级监管频次进行监管,将“好钢用在刀刃上”,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专项整治,查隐患保安全。全市现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75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获证 73家,严格落实了企业质量负责人、食品总监管理等制度。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了瓶、桶装饮用水专项监督检查、“两节”期间食品专项检查等系列整治行动。2017年共出动执法人员343人次,检查食品生产企业198家次,配合省级检验机构进行国家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食品19批次,合格17批次,合格率89.47%。办理核查处置案件2起,其他案件8起,取缔黑加工点3家,不断净化食品市场秩序。在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强化日常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制作了日常检查模板,细化监管表格,促进监管标准化、模板化、规范化。
三是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规范食品生产检查行为。由市局食品生产科牵头,统一制定食品生产监管规范化日常检查表格和模板,按照风险等级及时制定(调整)监管频次,对企业实施科学有效监管,提高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有效性。落实落靠辖区监管责任,明确各层级职责划分和任务分工,对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和重点企业,明确由市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高位监管,其他企业及小作坊企业由分局负责监管,食品生产负责业务指导。
四是加强许可和监管工作衔接,实现“无缝”监管。在许可工作中,现场核查由辖区局派遣日常监管人员作为观察员全程观察,并将许可档案办结后及时移交辖区监管部门,由辖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在一个月内对现场核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书面上报整改情况,并在三个月内组织一次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检查。
五是推进食品生产电子追溯系统信息化,提升监管效能。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和辖区监管人员召开食品生产电子可追溯系统推进会,并邀请了卢世军老师莅临授课。目前,已经按照省局要求完成食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系统网上审请换证、办证,已经做好电子追溯系统的使用和日常监管工作的准备。
六是着力推行重点品种全链条监管,保障生产源头质量安全。继续推进白酒全链条监管制度落实。按照省局《白酒全链条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落实12项规定要求,并不断创新。严格执行白酒全程可追溯管理、散装白酒全环节简易标识(部分白酒小作坊企业在自己的产品上作了防伪等防护措施)、白酒随附单、餐饮环节“五专”管理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七是夯实织密监管网络,落实落靠监管责任。市局下辖4个直属分局,街道(设监管所),组建174名协管员队伍,形成“市级成网、区里成局、乡街设岗、村委有人、人尽其责”的四级监管网络,促进了食品生产“网格化”监管,实现了无论在市区还是偏远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有人管、经常管、管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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